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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康通行码可为家人代办了

来源:青岛全搜索电子报    |   时间:2020-04-08   |   作者:李德领   |   浏览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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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报济南讯 为加快推进健康通行码跨地区互通互认,促进人员有序流动,根据山东省疫情防控实际,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(指挥部)印发了 《山东省健康通行码应用工作暂行规定》的通知,就进一步推进健康通行码应用有关事项进行规定。
  统一健康通行码办理途径。出行人须选择应用“健康山东服务号”微信公众号,或爱山东APP,或支付宝“电子健康通行卡”等渠道申领健康通行码。申领时仅需填写姓名、证件类型、证件号码、手机号码、国籍(地区)、居住地址、14天内接触史(包括境外、武汉旅居史等)7项基本信息,并做出承诺后,即可领取健康通行码。
  增加“为家人代办”功能。对于老年人、儿童、中小学生等不便使用健康通行码的,可在健康通行码 “为家人代办”模块绑定家人健康通行码,代为出示或打印纸质健康码出行,有效期14天,与电子健康通行码具有同等效力。
  取消每日健康上报。出行人申领健康通行码并获得绿码后,无需每日上报体温,由省健康通行码系统与国家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、全省防疫数据库等进行实时比对核验,无异常者可保持绿码状态。出行人如发现健康通行码变为黄码或红码,请立即报告当地疫情防控小组,并自我隔离。
  文件要求,省内持有健康通行码绿码的居民和各类服务人员亮码通行,不再进行场所码扫码和人工扫码核验。任何机构、任何人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阻碍进入,不得采集个人其他健康信息。工作人员发现黄码或红码的,应立即报告当地疫情防控部门。另外,文件还对低风险省份来鲁人员转码、境外入鲁(返鲁)人员申领健康通行码等作出规定。